河南师范大学
关于2013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3年河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语种
考试时间:2013年11月10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00。
考试语种:英语、日语、俄语。
二、报名对象
已注册的河南师范大学各类成人高等教育在读本科生(2014年之后毕业,含2014年毕业的成人在读本科生,包括:函授、业余、自考本科),拟申请学士学位者,均需参加本考试。拟申请第二学士学位者,须再次参加本考试。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
(一)网上报名
9月7日——17日,报名者通过互联网登录报名网站http://xwbm.haut.edu.cn,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见附件),获取并记住自己的报名编号。
(二)现场确认
9月26日——28日,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到河南师范大学进行现场确认。报名者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无效。
河南师范大学的报名考生须在9月26—28日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和报名成功后打印的报名表(表上须粘贴考生照片并加盖考生所在学院公章),到河南师范大学报名,按河南省学位办文件的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等,逾期不予办理。
四、我校报名点只能接收本校的学生参加报名考试
根据《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3年河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精神,各报名点不得私自接受本报名点以外的考生报名。考生不在规定报名点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无效。
五、报名费标准
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确定我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进行外国语水平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函》(豫发改收费函〔2004〕577号)规定,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报名考试费标准为每人70元。
六、准考证发放及有关事宜
2013年11月7日——8日河南师范大学考生到所属学院领取准考证。准考证发放后,请各位考生妥善保管,以便网上查询成绩。
七、其他事宜
(一)我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继续使用全国部分省级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联合编写组编写,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大纲(非英语专业)》、《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日语水平考试大纲(非日语专业)》、《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俄语水平考试大纲(非俄语专业)》。考生可在省内新华书店购买。
(二)各类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自取得学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自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始)即可报名参加学位外语考试,考试合格成绩自下发之日起四年内有效。
(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可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一年内申请获得学士学位,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以外的其他各类成人教育本科生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不得再申请学士学位。
(四)为方便考生查询成绩,2013年12月上旬省学位办提供网上查询,考生查询成绩网址:http://xwb.haedu.gov.cn。
请各学院在暑假面授期间通知到本院的每一位已注册取得学籍的在读成教本科学生。远程教育科负责通知到每一个校外教学点,校外教学点负责通知本教学点的每一个已注册的在读本科生。
河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3年6月26日
附 件:
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者登录网上报名网站,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获取并牢记自己的报名编号。
考生报名表由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两份。
1、资格审查
9月26日—28日,河南师范大学的报名考生(校外教学点的报名考生,报名前需先到就读校外教学点进行资格审查并在资格审查表上加盖校外教学点公章)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和学生证)和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报名表上须粘贴考生照片)到所属学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报名表加盖学院公章,留存院部一份,继续教育学院留存一份。
2、现场确认
9月26日—28日,完成网上报名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和学生证)和报名系统打印出的报名信息表(报名表上须粘贴考生照片并加盖考生所在院部公章),到河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进行现场确认、照相、缴纳报名费,逾期不予补报。
二、考生当场核对打印出的考生信息校对单(一式两份,一份签名留报名点备查,一份考生本人留存),认真检查并阅读确认,报名正确与否由考生本人负责。现场确认结束后不得再修改。
河南师范大学
关于2014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一、本次学士学位的申请对象为2014年1月和7月毕业的河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包括校外教学点)、河南师范大学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1年内的毕业生。
二、符合河南省豫学位办〔2013〕7号文件和《河南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的各类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包括校外教学点),持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原件)、学位外语准考证、毕业前由新华社统一采集的2寸彩色纸质照片3张,同底版电子照片1份,在面授期间到所属学院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时间由各学院自定)。
三、申请学士学位的成人本科毕业生(包括校外教学点)和自考本科毕业生应到所属学院认真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学生在校成绩由学生所在学院填写,继续教育学院复核。各学院一定要认真、如实填写学生在校学习的各科成绩,如因填写信息错误申请不到学士学位,其责任由填写方承担。
四、各学院要认真审核学生的申报资格,主要包括学位外语成绩(合格时间及准考证号)、毕业时间及各科成绩是否符合河南省豫学位办〔2013〕7号文件和《河南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2006年)的有关要求;经学院分学位委员会研究通过并签署意见,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请各学院将申请学士学位者相关信息按表格(汇总表样)要求,按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分年级、专业,进行逐项填写。学位信息将由学校向国务院学位办提交,是以后进行学位认证、学位审核和评估的重要依据。提交的学位信息务必真实、准确,且和学生入学时的信息、毕业生电子注册信息及毕业(学位)档案信息保持一致,身份证号和出生日期必须保持一致。如因填写的信息不准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填写方承担,学位信息提交后不得再修改。确保无误后,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学士学位名单汇总表(包括电子文档)、学位申报表和照片在2014年3月26日—27日期间,报送到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逾期不再受理。
学位申报工作关系每位成教学生的切身利益,要高度重视。望有关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及时通知学生办理申报手续,按时报送材料。
河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
2013年6月26日